关于放宽探视限制的通知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扩大,此前本院原则上谢绝探视。但随着新冠病毒流行状况的趋缓,本院将放宽部分探视限制。(但因新冠感染住院的患者,仍谢绝探视)。

实 施 日:2023年3月6日(星期一)起

探视时间:14:00~16:00  (注)含周末,法定节假日

探视场所:住院楼(单人间,多人间,活动室)
多人间请在病床围帘内探视,谢绝病房以外的场所探视。

探视时的注意事项:

  1. 探视者应是家属或等同人员。但是下列人员禁止探视。
    ・患感染疾病或有疑似症状的人员。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发症后不超过10天的人员
    ・与新冠患者或疑似新冠的人员接触后未超7天的人员
    ・新冠检测中未出结果的人员
  2. 每名患者每日允许1人探视,限时15分钟。探视人员应年满15周岁。
    出于对探视者安全的考量,允许探视者最多带1名陪同人员
  3. 患者本人或家属如需探视,请提前1天联系住院病房。根据患者身体情况,
    重症患者的紧急探视与现在一样,由医生联系家属。
  4. 患者以及探视人员在探视过程中禁止饮食。
  5. 探视人员到达医院后,请于医院正门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5℃禁止探视),
    请佩戴口罩以及进行手指消毒。
  6. 请在1楼探视受理处填写探视表和新冠问询单。(如有新冠问询单记载的症状,
    可能会拒绝本次探视,请您理解)。

.广尾医院 院长

最新更新日期:2023/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