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时间
本院的诊疗时间如下:
受理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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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 8点30分~16点00分 |
周六 | 8点30分~11点00分 |
诊疗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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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 9点00分~17点00分 |
周六 | 9点00分~12点00分 |
原则上本院按介绍预约制进行诊疗。
停诊日
周日、节假日门诊停诊。
*急救患者除外
夜间及节假日急救就诊时
急救情况请直接来院。
本院为“二次急救”(对象为:“虽无生命危险,但需要住院治疗程度的重症患者”)指定医疗机构。由于重症患者需要紧急救治,将会请症状相对较轻患者稍作等候,如患感冒等时,请您前往普通的急救(一次急救)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介绍预约制
本院为了推进地域医疗协作,原则上施行介绍预约制。 除急救情况外,请您电话预约后,携带好日常定期就诊医师等的介绍信(诊疗信息提供书)。此外,前往本院的协作医疗机构咨询,可以办理介绍预约手续。
无介绍信(诊疗信息提供书)的初诊患者,作为初诊费用(保险外并用疗养费),将会收取“非介绍患者初诊加收费”,敬请谅解。⇒详情参见此处(PDF 125.9KB).
诊察当天流程
初诊患者
请于预约时间的20分钟前到达医院
到达医院后,请先到6号初诊前台。将为您制作就诊卡(ID卡),请填好诊疗申请书的必填项并提交。持有介绍信者,请一并提交。
请务必带好保险证、公费医疗券和受领者证等(仅限持有者)。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情况,请将情况告知窗口。就诊卡(ID卡)完成后,请领取后妥善保管),并前往诊疗科(区)受理前台。
携带物品
- 保险证
- 各种医疗受领者证(仅限持有者)
- 介绍信(仅限持有者)
复诊患者
请在预约时间之前到“复诊自动受理机”办理手续,并告知诊疗科(区)受理前台。
本次就诊科室是与既往科室不同的初诊就诊时,请到“再来自动受理机”办理手续,告知诊疗科(区)受理前台。
距上次就诊超过6个月以上时,或保险证及住址、电话号码发生变化时需要再次登记。请到初诊前台提交保险证等,并告知来院意图。
请务必带好就诊卡(ID卡)。如未携带就诊卡(ID卡)或丢失等情况,需要支付补卡手续费108日元(含税)。
“复诊自动受理机”位于正面入口、F区、G区。
无预约时
请前往一层看诊咨询处咨询。根据当天情况,或会无法就诊或候诊时间较长,敬请谅解。
缴费及保险证确认
未携带保险证时,需要全额自费,敬请谅解。
对无介绍信就诊的患者,将会收取“非介绍患者初诊加收费”。⇒详情参见此处(PDF 125.9KB)
保险证和公费医疗券等、每月需确认一次,请在月份更替后第一次就诊时务必携带。
如有缴费的不明事宜,请咨询结算窗口。
其他
本院为了推进医药分工,尽量发行“院外处方笺”。
您在院内如需使用轮椅或患者搬送车时,请向一层看诊咨询的护士提出申请。
信用卡、借记卡使用事宜
1 使用窗口
医务前台3号缴费窗口
节假日夜间急救窗口
2 可以使用的卡种及时间
- 信用卡
UC、VISA、Mastercard、JCB、American Express(含关联卡)
全天可以使用(节假日夜间急救门诊也可使用。) - 借记卡
银行或邮局的银行卡(可在账户余额范围内使用)
平日 8点00分~21点00分
周六日节假日 9点00分~19点00分 - 电子货币
QUICpay、iD、交通系列电子货币
全天可以使用(节假日夜间急救门诊也可使用。)
3 支付方法
1次支付、2次支付、分期支付、限额分期付款(借记卡、交通系列电子货币仅限1次支付)
4 使用对象
2006年4月之后住院及门诊的诊疗相关全部费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