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患者

 正常探视时间为9:00至21:00,此事件会根据患者情况而酌情变更。请就时间是否具有灵活性咨询护士。
 可能因患者病情或病房情况而限制探视。
 探视患者时,请先至一楼10号“探视受理”柜台(保安室)完成指定手续。
 原则上仅允许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小学或以上年龄层的兄弟姐妹探视患者。
 为避免医源性感染,禁止患有感冒、麻疹、水痘等感染性疾病或与患有上述疾病或其他感染性疾病的病患有过接触的学龄前儿童前来探视。
 由于空间不足及避免妨碍治疗,原则上只允许两人同时进入病房探视。

* 儿童/青少年精神病房(心理病房)
 丘之4番地病房的正常探视时间为10:00至15:00,其他心理病房的正常探视时间为10:00至16:00(各病房的病房计划时间除外)。
 探视时间可能因患者病情而变化,敬请谅解。
 如有父母或监护人之外的人员想要探视,请提前咨询初级医师。

* 重症监护室(PICU)或特护病房(HCU)内的患者
 正常探视时间为14:00至21:00(16:00至17:00的时间段除外)。
 仅允许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中学或以上年龄层的兄弟姐妹探视患者(仅允许两人同时进入病房)。
 可能因其他患者的病情或治疗方案而限制探视,敬请谅解。

* 新生儿病房(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 /成长护理病房[GCU]))
 原则上仅允许父母探视。
 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在父母完成首次探视后且已获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探视。仅父母其中一人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一人可同时(两个人)进入病房。在无父或母陪同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得探视。
 原则上允许24小时探视,但可能因患者检查、治疗需要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探视。

 由于停车位有限,院方建议访客乘坐公共交通前来医院。

陪护家属

 护士将在患者住院期间提供护理服务,因此家属无需陪护。但若家属因患者病情或其他情况而想要陪护患者,请提前咨询医生或护士。
 上述需求可能因患者病情或病房情况等原因无法满足,敬请谅解。